秦基博
林郁涵一臉歉意的走向那個男生,那個男生則熄掉的手中的菸站起身。
父母面對孩子做的事,會給出「那樣太危險了,這樣做比較安全」、「那樣做沒好處,不要做了」這些「go」或「stop」的指令,這樣孩子就失去「從失敗中學習的機會」了。如果把孩子做不順利的事剝奪走,不讓他失敗的話,就無法培養思考下次該怎麼做的能力,也會失去訓練失敗沮喪時該怎麼調整心情的機會。
因為父母不是看著「孩子」,而是只看到「結果」而已。在那裡也沒進步,於是他們覺得「可能需要改變補習型態」,就換到一對一的補習班,升上六年級後,又換成請家教。因此,必須巧妙地讓他從小就累積「跌倒的經驗」,失敗並不是不好的事。另一方面,有些孩子的父母沒有先幫他們擋掉失敗,他們從小就體驗過「有時做得好、有時做不好」的經驗,這些孩子不會把考得不好的考卷藏起來,他們會接受結果並試圖克服。察覺別人的優點也是生活上必須的,知道很多周遭人的魅力,坦率感受「他好厲害」,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也是很重要的。
無法正視孩子「做不到的狀態」的父母,會認為孩子一定受傷了,所以會「剝奪」孩子挑戰的機會。就像這樣,只看到結果的父母因為太焦急了,持續徘徊在追求「理想補習班」的幻影。同時她的家族或夫家很富有,一個小孩在美國接受高等教育的可預期支出從新台幣650萬元起跳,即使她口頭上嚷著被常春藤洗劫一波,但這筆錢她想必會付到底
如果未貼附國民身分證影本,戶政機關於查對提案人名冊時應予刪除。林為洲舉例,按照現在的全國性公投案門檻,連署人數超過28萬9667人就可成案,但依蘇巧慧等麗舞的提案,哪怕連署100萬份,只要被刷掉10萬份連署,剩餘的90萬份連署全部沒用。假如補件還是不足數量,該公投案本來就部會成立,完全沒有另外修法的必要性。《聯合報》報導,蘇巧慧進一步說明,提案本意絕對不是要打壓公投,是防杜過去的幽靈人口、連署人提案人造假的問題。
國民黨也表示,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過去也曾表示,若是因為連署人或提案人中有往生者或造假可能性,致使整個公投提案失效,不符比例原則。此修法提案傳出後引發高度爭議,有不少聲音對「有心人故意造假資料混入」讓公投案不成立感到憂心,國民黨也批評在現有的查核機制下,民進黨再推此修法不合乎比例原則,且會將公投「關回牢籠」。
《聯合報》報導,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就表示,過去公投提案,有問題的連署書比率並不低,應研究出了什麼問題。且手抄出錯高,或可考慮用電子連署方式,刷身分證認證、填入自設密碼才算成功,這些機制可能會比單修法更好。四叉貓也憂心,假如有人意圖使某個公投案「無法成案」,寫下大量有假資料的連署書,並交給提案單位,在查核困難的情況下,就可能導致「公投案被有心人士搓掉」。所以她是特別按照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》的規定,在現行的連署人填寫基本資料外,要求附上身分證影本。
盼能透過修法補正缺失,維護公民投票之正當性與公正性。*首圖為2018年時東奧正名行動聯盟遞交52萬餘份連署書到中選會 立委蘇巧慧、林昶佐及王美惠等人共同提案修《公投法》,要求現行第一階段的提案和第二階段的連署,都需要附上身分證影本,且假如戶政機關認定無效刪除的連署書超過3萬件或達總連署數1/10,該公投案將不成立。若連署人名冊未貼附國民身分證影本,戶政機關於查對連署人名冊時,應予以刪除。她也以高雄市前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時為例,稱當時就是因為做了嚴謹的查核,所以當時的不合格率也只有7%。
蘇巧慧在提案說明中強調,這是因為2018年以來,公投在執行上頗多爭議,除提案內容恐有違憲之虞外,更有提案人、連署人個人資料遭盜用甚至提案人、連署人已往生,卻仍進行提案、連署等情事,如此亂象已違反公投之本旨。蘇巧慧提出的修法有哪些重點? 要求提案人名冊除需親自簽名蓋章外,亦應填具基本資料並貼附國民身分證影本,以茲證明提案人之身分。
發起單位收到連署書後要整理、確認、分類、造冊,再一箱箱送到選務機關。另外增訂「戶政機關刪除人數超過3萬人或連署人數十分之一以上者,主管機關應為公民投票案不成立之公告。
刪除人數超過提案人數1/10者,該提案應予駁回。按照目前的選舉人數,全國性的公投案當中,提案階段假如有約200份、連署階段有約3萬份「故意造假」的連署書,公投案就會不成立。提案委員怎麼回應? 不過面對各界質疑,蘇巧慧的態度是,提案人與提案團體,應該負起更多的查核責任。還有其他方式可以解決連署造假、大量不合格的問題嗎? 目前公投案的提案和連署作業,想參與的民眾必須要先取得連署書、簽名後親送或郵寄給連署發起單位。四叉貓表示,雖然目前為止的公投案幾乎都是國民黨的提案勝出,但也不能因此改成讓大家都不能公投的遊戲規則,要向這些打算修法的立委喊話,「大家都知道公投法有一些缺陷不夠完美,但不要改成這樣好不好,拜託」。「死人公投連署」正夯:不只國民黨提3案破萬,愛家3案也破千 不只「死亡連署」,診所員工爆料被要求「抄病歷連署反同公投」 這樣改可能會有什麼問題? 四叉貓表示在臉書上提出,從2018年到去年共11個成立公投案為例,根本沒有「任何一個」公投案可達此標準。
提案人提案有偽造情事或連署人連署有偽造情事者,除破壞公民投票之公帄性與正當性外,顯然已違反《刑法》第214條規定,自應依法論處。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指出檢附身分證影本明顯是在恐嚇老百姓、違反個資法。
選務機關和戶政機關必須耗費大量人工,處理書面連署書的效力認定,假如發生疑似偽造、大量抄寫等爭議,甚至必須調出連署書的原始書面資料,在第三方客觀監督下確認作業人員的認定。」條文,以2020年總統大選選民數為例,只要1931人就可提案,連署人也只要30萬人,十分之一是3萬人, 如果附上身分證影本之後,還會有3萬份假資料,各位覺得這一個公投案,難道沒有問題嗎?這是我的提案主旨,為了解決造假的問題。
當時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就表示,拿掉連署須檢附身分證影本規定,並要求中選會落實公投法中「電子連署」,以解決公投連署偽造問題。她在臉書上表示,目前國內公投提案連署門檻已經非常低,提案只要最近1次總統大選的選舉人數萬分之1以上,連署達到百分之1.5以上,即可成立公投案。
另外過去也有民間團體提出,像是報稅早就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,戶籍資料也很清楚,應該盡快推動電子連署。另外依照現行《公投法》,從提案、連署、成案到投票率,都已經有一定的門檻與規範,對於連署人名冊中有不實或書寫錯誤,本來就會於提案人名冊的查對階段予以剔除,不列入計算。為避免再度發生連署人個資遭冒用,連署人名冊除應親自簽名或蓋章外,亦應填具基本資料及貼附國民身分證影本,以確立連署人之身分。刪除人數超過3萬人或連署人數1/10以上者,主管機關應公告公投案「不成立」。
像是「重啟核四」不合率18%,「東奧正名」公投,不合格率都16.8%,已經通過的「反核食公投」不合格人數17多萬、「反深澳電廠公投」17多萬人、「反空汙公投」18多萬人,這些都超過蘇巧慧所提的「1/10」或「3萬人」被刪除。既然是低門檻,更不能容許偽造的提案、連署,這不只是為了公民投票的正當性及公平性,也是為了捍衛民主
盼能透過修法補正缺失,維護公民投票之正當性與公正性。刪除人數超過提案人數1/10者,該提案應予駁回。
選務機關和戶政機關必須耗費大量人工,處理書面連署書的效力認定,假如發生疑似偽造、大量抄寫等爭議,甚至必須調出連署書的原始書面資料,在第三方客觀監督下確認作業人員的認定。四叉貓表示,雖然目前為止的公投案幾乎都是國民黨的提案勝出,但也不能因此改成讓大家都不能公投的遊戲規則,要向這些打算修法的立委喊話,「大家都知道公投法有一些缺陷不夠完美,但不要改成這樣好不好,拜託」。
既然是低門檻,更不能容許偽造的提案、連署,這不只是為了公民投票的正當性及公平性,也是為了捍衛民主。《聯合報》報導,蘇巧慧進一步說明,提案本意絕對不是要打壓公投,是防杜過去的幽靈人口、連署人提案人造假的問題。她在臉書上表示,目前國內公投提案連署門檻已經非常低,提案只要最近1次總統大選的選舉人數萬分之1以上,連署達到百分之1.5以上,即可成立公投案。林為洲舉例,按照現在的全國性公投案門檻,連署人數超過28萬9667人就可成案,但依蘇巧慧等麗舞的提案,哪怕連署100萬份,只要被刷掉10萬份連署,剩餘的90萬份連署全部沒用。
*首圖為2018年時東奧正名行動聯盟遞交52萬餘份連署書到中選會 立委蘇巧慧、林昶佐及王美惠等人共同提案修《公投法》,要求現行第一階段的提案和第二階段的連署,都需要附上身分證影本,且假如戶政機關認定無效刪除的連署書超過3萬件或達總連署數1/10,該公投案將不成立。發起單位收到連署書後要整理、確認、分類、造冊,再一箱箱送到選務機關。
所以她是特別按照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》的規定,在現行的連署人填寫基本資料外,要求附上身分證影本。像是「重啟核四」不合率18%,「東奧正名」公投,不合格率都16.8%,已經通過的「反核食公投」不合格人數17多萬、「反深澳電廠公投」17多萬人、「反空汙公投」18多萬人,這些都超過蘇巧慧所提的「1/10」或「3萬人」被刪除。
另外過去也有民間團體提出,像是報稅早就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,戶籍資料也很清楚,應該盡快推動電子連署。《聯合報》報導,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就表示,過去公投提案,有問題的連署書比率並不低,應研究出了什麼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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